長江商報消息 據新華社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於1日表示,復旦投毒案初定於12月8日二審開庭審理,法院將依照法律規定,公告最終開庭時間。
 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2月18日對此案一審公開宣判,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  一審法院認為,被告人林森浩為泄憤採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殺人,致被害人黃洋死亡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,依法應予懲處。判決書中寫道:“被告人林森浩因瑣事而採用投毒方法故意殺人,手段殘忍,後果嚴重,社會危害極大,罪行極其嚴重。林森浩到案後雖能如實供述罪行,尚不足以從輕處罰。辯護人建議對林森浩從輕處罰的意見,亦不予採納。”一審宣判後,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辯護律師提起上訴。  (原標題:復旦投毒案12月8日開庭二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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